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12-003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持有的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法唐家沱公 司”)50%股权和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法供水公司”) 40%股权转让给重庆中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法投资”)。 转让完成后,公司将由原直接对中法唐家沱公司持股 50%和对中法供 水公司持股 40%变更为通过重庆中法投资间接持有上述两公司各 50% 股权。 关联交易回避事宜:本次公司转让中法唐家沱公司和中法供水公 司股权的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武秀峰先生、吴茂见先生、罗明 亮先生、刘孟兰先生、Stephen Clark(郭仕达)已在本次董事会审 议表决该议案时回避。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公司将由原 直接持有中法唐家沱公司 50%股权和中法供水公司 40%股权,变更为 通过重庆中法投资间接持有上述两公司各 50%股权,有利于重庆中法 投资与中法唐家沱公司、中法供水公司实现资源整合。本次股权转让 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1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关联交易生效条件:尚需通过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审批后 方能实施。 为整合重庆中法投资、中法唐家沱污公司、中法供水公司资源, 公司将持有的中法唐家沱污公司 50%股权和中法供水公司 40%股权全 部转让给重庆中法投资。因重庆中法投资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权 转让事宜属于关联交易。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转让中法唐家沱公司 50%股权 1.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法唐家沱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1 日,系公司与中法水务投 资(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法投资(重庆)公司”)共同出 资设立的合营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为武秀峰,主要从事在专营区地区内处理污水,相关配套设施的建 设、经营、管理及与污水处理相关的业务。在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 与中法投资(重庆)公司分别持有中法唐家沱公司各 50%的股权。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11)第 253号,评估 基准日为2011年8月31日),中法唐家沱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 民币51,433.30万元。评估具体数据如下: 2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8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7,599.41 17,599.41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40,480.46 39,166.37 -1,314.09 -3.25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0.00 0.00 0.00 0.00 5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0.00 0.00 6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7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8 固定资产 39,840.66 38,526.57 -1,314.09 -3.30 9 在建工程 448.02 448.02 0.00 0.00 10 工程物资 0.00 0.00 0.00 0.00 11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0.00 0.00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0.00 13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0.00 14 无形资产 45.07 45.07 0.00 0.00 15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16 商誉 0.00 0.00 0.00 0.00 17 长期待摊费用 146.71 146.71 0.00 0.00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0.00 0.00 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20 资产总计 58,079.87 56,765.78 -1,314.09 -2.26 21 流动负债 5,679.34 5,332.48 -346.86 -6.11 22 非流动负债 - 0.00 0.00 23 负债合计 5,679.34 5,332.48 -346.86 -6.11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2,400.53 51,433.30 -967.23 -1.85 重庆中法投资成立于 2006 年 7 月 6 日,系公司与中法水务投资 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为中国香港,以下简称“中法水务投资”)各 出资 50%组成的中外合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26,500 万美元,法定 代表人为武秀峰,主要从事城市供、排水项目及其相关业务的投资。 公司与中法水务投资各自持有重庆中法投资 50%股权。 3 为整合重庆中法投资、中法唐家沱公司资源,公司及中法水务投 资(重庆)有限公司拟将共同持有的中法唐家沱公司 100%股权全部 转让给重庆中法投资。透过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公司将由原直接对中 法唐家沱公司持股 50%变更为通过重庆中法投资间接持有 50%股权; 中法投资(重庆)公司将不再持有中法唐家沱公司股权,其母公司中 法水务投资公司将由原通过中法投资(重庆)公司间接对中法唐家沱 公司持股 50%变更为通过重庆中法投资间接持有 50%股权。 2.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基本内容 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与重庆中法投资签订了《重庆中法唐家 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 公司合法拥有的中法唐家沱公司 5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 权”)。 (2)转让价格 目标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 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备案的中法唐家沱公司的评估净资产值(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8 月 31 日)的 50%为参照, 扣除评估基准日后中法唐家沱公司已分配 应支付给公司的利润人民币 1,616.00 万元而确定,即:人民币 24,100.65 万元。 (3)付款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重庆中法投资向公 4 司一次性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24,100.65 万元。 (4)税费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分别由 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5) 职工安置 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法唐家沱公司与公司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继 续有效,劳动合同将不因股权转让发生变更。中法唐家沱公司将继续 按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的规定处理与职工之间的 事宜。 (二)转让中法供水公司 40%股权 1.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法供水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21 日,系公司与中法投资(重 庆)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营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7,827,850.19 元,法定代表人为武秀峰,主要从事在专营区内生 产及销售饮用水、相关水厂和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及与供水有 关的业务。 在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中法供水公司40%股权,中法投资 (重庆)公司持有中法供水公司60%股权。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11)第 244号,评估 基准日为2011年8月31日),中法供水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 币47,222.51万元。评估具体数据如下: 5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8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9,824.75 9,810.08 -14.67 -0.15 2 非流动资产 122,786.90 116,542.46 -6,244.43 -5.09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0.00 0.00 0.00 0.00 5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0.00 0.00 6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7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8 固定资产 97,785.24 86,656.42 -11,128.83 -11.38 9 在建工程 14,679.73 14,679.73 0.00 0.00 10 工程物资 0.00 0.00 0.00 0.00 11 固定资产清理 557.84 38.14 -519.70 -93.16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0.00 13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0.00 14 无形资产 8,401.47 15,144.10 6,742.64 80.26 15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16 商誉 0.00 0.00 0.00 0.00 17 长期待摊费用 24.07 24.07 0.00 0.00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38.55 0.00 -1,338.55 -10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20 资产总计 132,611.65 126,352.54 -6,259.10 -4.72 21 流动负债 43,254.79 43,254.79 0.00 0.00 22 非流动负债 45,074.16 35,875.24 -9,198.92 -20.41 23 负债合计 88,328.95 79,130.03 -9,198.92 -10.41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4,282.70 47,222.51 2,939.81 6.64 为整合重庆中法投资、中法供水公司资源,公司及中法投资(重 庆)公司拟将共同持有的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100%股权全部转让 给重庆中法投资公司。透过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公司将由原直接对中 法供水公司持股 40%变更为通过重庆中法投资间接持有 50%股权,实 际增持比例为 10%;中法投资(重庆)公司将不再持有中法供水股权, 其母公司中法水务投资将由原通过中法投资(重庆)公司间接对中法 6 供水公司持股 60%变更为通过重庆中法投资间接持有 50%股权,实际 减持比例为 10%。 公司还将就增持中法供水公司 10%股权向中法投资(重庆)公司 支付非评估溢价款 2,100 万元人民币。非评估溢价款系因公司由原直 接持有中法供水公司 40%之股权,变更为通过重庆中法投资间接持有 中法供水公司 50%之股权,就间接增持中法供水公司 10%股权向减持 该部分股权的中法投资(重庆)公司所支付的在评估值基础之上的溢 价款,该溢价款以中法供水公司股东历年来实现的投资回报为参照, 结合中法供水公司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经其股东双方协商确定。 2.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基本内容 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与重庆中法投 资签订了《重庆中法供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同日与中法投资 (重庆)公司签订《协议》,相关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1)股权转让价款 本公司将合法拥有的中法供水公司 4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 权”)转让给重庆中法投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为经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确定并经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中法供水公司的评估净资产 值(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8 月 31 日)的 40%,即:人民币 18,889.00 万元。 (2)间接增持中法供水公司 10%股权非评估溢价款 7 公司将就增持中法供水公司 10%股权向中法投资(重庆)公司支 付非评估溢价款人民币 2,100 万元。 (3)付款方式 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 重庆中法投资向公司一次性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18,889.00 万元。 支付增持股权非评估溢价款:在协议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公 司向中法投资(重庆)公司一次性支付增持中法供水公司 10%股权非 评估溢价款人民币 2,100 万元。 (4) 税费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分别由 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5)职工安置 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法供水公司与公司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继续 有效,劳动合同将不因股权转让发生变更。中法供水公司将继续按照 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的规定处理与职工之间的事 宜。 二、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所导致相关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本次交易前的股权结构 8 中法水务投 100% 中法水务投资 重庆水务集团 资有限公司 (重庆)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50% 60% 50% 重 重 重 庆 庆 庆 中 中 中 法 法 法 水 供 唐 务 水 家 投 有 沱 资 限 污 有 公 水 限 司 处 公 有 司 限 公 司 50% 40% 50% 2. 本次交易后的股权结构 中法水务投 重庆水务集团 资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50% 50% 重庆中法水务 投资有限公司 100% 100% 重 重 庆 庆 中 中 法 法 供 唐 水 家 有 沱 限 污 公 水 司 处 有 限 公 司 三、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9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 公司将由原直接持有中法唐家沱公司 50% 股权和中法供水公司 40%股权,变更为通过重庆中法投资间接持有上 述两公司各 50%股权,有利于重庆中法投资与中法唐家沱公司及中法 供水公司实现资源整合。 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审议公司转让中法 唐家沱公司和中法供水公司股权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 罗明亮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孙芳城先生、王军先生、王根芳 先生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转让中法唐家沱公司和中法供水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表 决时,关联董事武秀峰先生、吴茂见先生、罗明亮先生、刘孟兰先生、 Stephen Clark(郭仕达)按规定时进行了回避。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转让中法唐家沱公司和中法供 水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关交易的 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关联董事武秀峰先生、吴茂见先生、罗明亮先 10 生、刘孟兰先生和 Stephen Clark(郭仕达)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有利于 重庆中法投资与中法唐家沱公司、中法供水公司实现资源整合,且不 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 联董事均已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发表了同意 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重庆中法投资与中法唐家沱公司、中法供 水公司实现资源整合,并可提高重庆水务持有重庆中法供水的股权比 例,符合重庆水务的发展战略。有关交易的价格定价公平、合理,未 对重庆水务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重庆水务及其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的生效条件 本次公司转让中法唐家沱公司和中法供水公司股权尚需通过重 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实施。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监事会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1 5、 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6、 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11)第 244、253 号; 7、 股权转让协议及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2 月 7 日 12 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及重庆中法供水有 限公司股权的保荐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重庆水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水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重庆水务向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中法投资”)转让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法唐家 沱公司”)50%之股权及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法供水公司”) 40%之股权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重庆中法投资,该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7 月 6 日,系 由重庆水务与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为中国香港,以下简称“中 法水务投资”)各出资 50%成立的中外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26,500 万美元,法 定代表人为武秀峰,主要从事城市供、排水项目及其相关业务的投资。 重庆中法投资作为重庆水务的合营公司,与重庆水务存在关联关系,本次 交易亦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中法唐家沱公司 中法唐家沱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1 日,系重庆水务与中法水务投资(重 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法投资(重庆)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营企 1 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武秀峰,主要从事在专 营区地区内处理污水,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及与污水处理相关的 业务。在本次股权转让前,重庆水务与中法投资(重庆)公司分别持有中法唐 家沱公司各 50%的股权。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中法唐家沱公司总资产 55,482.22 万元,净资产 53,497.47 万元,2010 年度净利润 4,680.56 万元。 2、中法供水公司 中法供水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21 日,系重庆水务与中法投资(重庆)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营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7,827,850.19 元,法 定代表人为武秀峰,主要从事在专营区内生产及销售饮用水、相关水厂和配套 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及与供水有关的业务。在本次股权转让前,重庆水务持 有中法供水公司 40%股权,中法投资(重庆)公司持有中法供水公司 60%股权。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中法供水公司总资产 116,277.47 万元,净资产 33,497.20 万元,2010 年度净利润 4,130.06 万元。 (三)本次交易方案 为整合重庆中法投资、中法唐家沱公司及中法供水公司资源,重庆水务及 中法水务投资(重庆)有限公司拟将共同持有的中法唐家沱公司及中法供水公 司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重庆中法投资。透过上述股权转让行为,重庆水务将由 原直接持有中法唐家沱公司 50%之股权及中法供水公司 40%之股权,变更为通 过重庆中法投资间接持有上述两公司各 50%之股权;中法投资(重庆)公司将 不再持有中法唐家沱公司和中法供水公司股权,其母公司中法水务投资公司将 由原通过中法投资(重庆)公司间接持有中法唐家沱公司 50%之股权和中法供 水公司 60%之股权,变更为通过重庆中法投资间接持有上述两公司各 50%之股 权。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 (一)交易内容 2 1、转让中法唐家沱公司 50%股权 2012 年 1 月 18 日,重庆水务与重庆中法投资签订《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重庆水务拟将持有的中法唐家沱公司 50%之股权转让予重庆中法投资,目标股权转让价格为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重庆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中法唐家沱公司的评估净资产值(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8 月 31 日)的 50%,即人民币 25,716.65 万元为参照,结合评估基准日后中法唐 家沱公司已分配应支付给本公司的利润人民币 1,616.00 万元的客观情况确定, 即:人民币 24,100.65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重庆 中法投资须向重庆水务一次性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24,100.65 万元。 2、转让中法供水公司 40%股权 2012 年 1 月 18 日,重庆水务与重庆中法投资签订《重庆中法供水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重庆水务拟将持有中法供水公司 40%之股权转让予重 庆中法投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为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 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 中法供水公司的评估净资产值(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8 月 31 日)的 40%,即 18,889.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重庆中法投资向 重庆水务一次性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18,889.00 万元。 因重庆水务向重庆中法投资转让中法供水公司股权完成后,重庆水务将间 接增持中法供水公司 10%之股权,重庆水务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与中法投资(重 庆)公司签订《股权溢价款支付协议》,协议约定:重庆水务需就增持中法供水 公司 10%股权向中法投资(重庆)公司支付非评估溢价款 2,100 万元,并在协 议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非评估溢价款金额以中法投资(重庆)公司历 年来实现的投资回报为参照,并结合中法供水公司未来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和 分红预期,由重庆水务与中法投资(重庆)公司共同协商确定。 (二)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本次交易前的股权结构 3 中法水务投 100% 中法水务投资 重庆水务集团 资有限公司 (重庆)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50% 60% 50% 重 重 重 庆 庆 庆 中 中 中 法 法 法 水 供 唐 务 水 家 投 有 沱 资 限 污 有 公 水 限 司 处 公 有 司 限 公 司 50% 40% 50% 2、本次交易后的股权结构 中法水务投 重庆水务集团 资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50% 50% 重庆中法水务 投资有限公司 100% 100% 重 重 庆 庆 中 中 法 法 供 唐 水 家 有 沱 限 污 公 水 司 处 有 限 公 司 (三)交易的必要性及对重庆水务的影响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 公司将由原直接持有中法唐家沱公司 50%之股权及 4 中法供水公司 40%之股权,变更为通过重庆中法投资间接持有上述两公司各 50%之股权,有利于重庆中法投资与中法唐家沱公司及中法供水公司实现资源 整合。 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2012 年 1 月 30 日,重庆水务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上述两宗股权转让及支付有关增持股权非评估溢价款的交易事项,关联董 事罗明亮先生回避表决。 2012 年 2 月 6 日,重庆水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宗股 权转让及支付有关增持股权非评估溢价款的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武秀峰先生、 吴茂见先生、罗明亮先生、刘孟兰先生、Stephen Clark(郭仕达)先生在董事 会表决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发表了同意 意见。 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重庆中法投资与中法唐家沱公司、中法供水公司实 现资源整合,并可提高重庆水务持有重庆中法供水的股权比例,符合重庆水务的 发展战略。有关交易的价格定价公平、合理,未对重庆水务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重庆水务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重庆水务因间接增持中法供水公司10%之股权而向减持该部分股权的中 法投资(重庆)公司所支付的非评估溢价款金额以中法投资(重庆)公司历年来 实现的投资回报为参照,并充分考虑了中法供水公司未来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和 分红预期,由重庆水务与中法投资(重庆)公司共同协商确定,未损害重庆水务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 5 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重庆水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6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及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股权的保荐意 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 炜) (张 涛)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1 声 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 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历史年度经营成果、盈利预测数 据由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 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同时与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无任何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 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对 其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其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对已经 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产权持有人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 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作任何形式的 保证;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 条件、特别事项说明、使用限制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我们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 责任;本报告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2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 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本次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它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 成果; 八、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评估结论仅在 评估报告载明的有效期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及其所在的评估机构无关。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3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摘 要 重康评报字(2011)第 244 号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重庆中法供水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1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根据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股东拟转 让股权。 评估目的: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为其提供重庆中法 供水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对象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范围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8 月 31 日。 在本次资产评估中,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独立、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4 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同时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 操作性原则,并用以上原则指导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选择适当的标准、方 法、参数和价格依据。 评估人员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完成评估工作,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及负 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在评估过程中评估 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32,611.65 万元,负债总额 88,328.95 万元,净资产 44,282.70 万元;根据本次评估目 的,评估人员对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法进行评估,经综合分析后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确定评估值。截至评 估基准日 2011 年 8 月 31 日,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 值为 47,222.51 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亿柒仟贰佰贰拾贰万伍仟壹佰元整)。 重要提示: 1、本报告评估结果经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备案后,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 有效。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实现时,可以评估结果作为作价的 参考依据,超过一年则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2、本报告书仅在特定的报告使用人实施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时产 生法律效力,报告使用人应正确使用本报告。 本报告特定的使用者包括:委托方、评估对象的产权持有人及其控制人、 实施本次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当事人、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评估报告 的其他使用者。 3、在本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5 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 委托方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调整;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 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 值。 4、其他重要事项 (1)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法供水公司预收账款中有 21,979.31 万元为用 户安装 DN100 以上的供水管网和一户一表工程的预收款账面值;所涉及的为 用户安装 DN100 以上的供水管网所发生的工程款账面值反映为在建工程 6,512.88 万元,所涉及的一户一表工程所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及税金等账 面值反映为在产品 2,449.96 万元。前述为用户安装 DN100 以上的供水管网和 一户一表工程尚未完工,也未办理最终结算。由于评估人员未能获取到项目 的相关结算工程资料,故本次评估暂按预收账款 21,979.31 万元、在建工程 6,512.88 万元、在产品 2,449.96 万元的账面值予以保留。 (2)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法供水公司专项应付款账面值 981.33 万元,系 江北城老厂拆迁补偿款和寸滩供水管道工程补偿款,因前述工程尚未完工结 算,本次评估暂按账面值予以保留。 5、本报告书正文中的“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报告的使用限制 等”对可能影响本评估报告结论的重要事项作出了披露,本报告的委托方及 其他报告使用人应充分关注。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6 (此页无正文)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 评估机构法人代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 * 重庆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7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重康评报字(2011)第 244 号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重 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1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 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 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 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已完成了相关评估工作,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产权持有人)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均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8 (1)公司名称: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法供水公司 ” (2)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 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镇高新园区内 (3)法定代表人:武秀峰 (4)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贰仟柒佰捌拾贰万柒仟捌佰伍拾壹角玖分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6)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1日 (7)营业期限:2002 年 10 月 21 日至 2052 年 10 月 20 日 (8)经营范围:在专营区内生产及销售饮用水,相关水厂和配套设施的 建设经营管理,及与供水相关的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2、历史沿革 中法供水公司系经重庆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渝外经贸发【2002】308 号 文批准,由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法水务投资(重庆)有限 公司于 2002 年 10 月 21 日共同投资成立的中外合作企业,成立时注册资本 2.1 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分别为 40%、60%。2007 年 8 月中法供水公司股东同 比例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 32782.785019 万元人民币。2007 年 9 月 6 日, 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法供水公司 40%的股权自动 变更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3、股权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法供水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1,131,140.08 40.00% 中法水务投资(重庆)有限公司 196,696,710.11 60.00% 合 计 327,827,850.19 100.00%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9 4、主要资产 中法供水公司现拥有 4 个水厂,其中梁沱水厂日生产能力为 36 万立方米、 江北水厂日生产能力为 6 万立方米、茶园水厂日生产能力为 5 万立方米、两 路水厂日生产能力为 7 万立方米,公司总日生产能力为 54 万立方米,管网总 长度为 1029 公里,供水面积 104 平方公里,目前用户已达 42 万余户,供水 人口约 120 万。水源采用嘉陵江、新桥水库、东方红水库水源,水处理采用 二级沉淀处理方式,输配水采用分区分级供水方式,供水高程变化在 470 米 左右,最高供水级数 6 级。水质参数检测能力达 174 项,水质综合合格率达 99.98%,高于国家标准 4.98%。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 营权的批复》(渝府【2002】170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中法供水公司在重 庆城区北部片区的供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区域范围系指:重庆市辖区范 围内的江北区、渝北区两路镇,以及横跨江北区和渝北区的北部新区;特许 经营范围:在前述范围内,享有独家提供供水服务和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 经营、维护和更新的权利;特许经营期限:分二期,每期 25 年,共 50 年, 即自 2002 年 10 月 21 日至 2052 年 10 月 20 日;水价的确定原则:按照国家 现行法规,中法供水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内对水费的收取额应以覆盖中法供 水公司的合理成本+税金(以及法定规费)+合理利润;水价的调整必须依 照法定程序,由中法供水公司提出调价申请,履行听证程序后,由市政府批 准执行。 5、组织结构及人员 中法供水公司下设行政部、财务部、客户部、供水部、发展部、工程管 理部、中心实验室、办公室、总工办、客户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等部门。 中法供水公司共有员工 652 人,其中:供水部 329 人,用户部 172 人。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10 6、主要荣誉及相关认证 中法供水公司 2010 年先后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 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重庆水务集团颁发的 2010 年度重庆市发 展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重庆北部新区 2010 年度工业企业突出贡献奖三等奖、 2010 年度售后服务先进单位、重庆水务集团 2010 年度安全生产特别奖、重庆 水务集团 2010 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6 年通过中国实验室国 家认可(CNAS),2009 年通过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0 年通 过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及会计政策; (1)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8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2,491.59 125,054.79 128,965.79 132,611.65 负债总额 77,368.08 79,031.04 82,758.37 88,328.95 所有者权益 45,123.51 46,023.75 46,207.42 44,282.70 项目 2008 年度 2009 年 2010 年度 2011 年 1-8 月 收入 32,584.54 37,685.78 42,560.58 27,422.46 成本 20900.29 23050.40 25363.01 17,669.58 净利润 2,758.85 4,955.42 6,282.78 3,200.94 注:上表 2008 至 2010 年数据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 (2)主要会计政策 A、执行的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B、适用税费率:企业所得税 15%、增值税 6%、营业税 3%、5%、城市维护 建设税 7%、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费附加 2%,公用事业附加费 10%。 C、折旧政策 2011 年 4 月 19 日中法供水公司董事会决议:从 2010 年至 2012 年分三步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11 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进行调整。即从 2010 年开始对厂区外管道资 产的折旧年限由 50 年调整为 22 年,残值率由 10%调整到 3%;从 2011 年开始 对机器、电力、运输、自控、通讯、办公等设备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进行调 整;从 2012 年开始对厂内管道折旧年限由 50 年调整为 22 年,房屋(包括生 产和非生产用房)和构筑物的折旧年限由 50 年调整为 40 年,残值率由 10% 调整到 3%。具体情况如下表: 资产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名称 折旧年限 残值率 折旧年限 残值率 1、房屋 1.1、生产用房 50 年 10% 40 年 3% 1.2、办公用房 50 年 10% 40 年 3% 1.3、库房 50 年 10% 40 年 3% 1.4、非生产性房屋 50 年 10% 40 年 3% 2、构筑物 2.1、水工构筑物 50 年 10% 40 年 3% 2.2、厂区内管道 50 年 10% 22 年 3% 2.3、厂区外管道 50 年 10% 22 年 3% 2.4、非生产性建筑物 50 年 10% 40 年 3% 2.5、其他生产配套设施 50 年 10% 40 年 3% 3、机器设备 3.1、输送及起重设备 25 年 10% 14 年 3% 3.2、风机及泵类设备 25 年 10% 15 年 3% 3.3、机电设备 25 年 10% 14 年 3% 3.4、闸阀设备 25 年 10% 20 年 3% 3.5、专用设备 25 年 10% 20 年 3% 3.6、其他设备 25 年 10% 14 年 3% 4、电器设备 4.1、电力设备 18 年 10% 18 年 3% 4.2、输电线% 4.4、计算机系统 10 年 10% 5年 3% 4.5、其他电器设备 10 年 10% 10 年 3% 5、运输设备 8年 10% 8年 3% 6、其他设备 3% 6.1、化验室仪器 5年 10% 5年 3% 6.2、办公室文仪 5年 10% 5年 3% 6.3、通讯设备 5年 10% 5年 3% 6.4、机修工具 5年 10% 5年 3% 6.5、空调设备 5年 10% 5年 3% 6.6、家具 5年 10% 5年 3% 6.7、其他器具 5年 10% 5年 3% 7、固定资产装修 5年 0% 5年 0%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12 D、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a、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备抵法,计提标准为: 类别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应收账款 35% 1-2 年(含 2 年)的应收账款 50% 2-3 年(含 3 年)的应收账款 80% 3-4 年(含 4 年)的应收账款 100% 4-5 年(含 5 年)的应收账款 100% 5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100% b、除坏账准备外的其他资产减值准备:无 d、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有:无 e、特殊的会计政策 :无 (二) 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使用人为:本评估项目的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产权持有人)、 实施本次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当事人、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评估报告 的其他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中法供水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为其提供中法供水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 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参考。 根据中法供水公司股东会决议,中法供水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中法供水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的评估范围为中法供水公司整体资产和负债。根据中法供水公司提供 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中法供水公司资产总额为 132,611.65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13 万元,负债总额为 88,328.95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44,282.70 万元。2011 年 1-8 月营业务收入为 27,422.46 万元,净利润为 3,200.94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一、流动资产合计 9,824.75 货币资金 4,732.30 应收账款 613.52 预付款项 531.16 其他应收款 725.27 存货 3,222.49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122,786.90 固定资产 97,785.24 在建工程 14,679.73 固定资产清理 557.84 无形资产 8,401.47 长期待摊费用 24.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38.55 三、资产总计 132,611.65 四、流动负债合计 43,254.79 短期借款 11,272.00 应付账款 715.97 预收款项 22,032.21 应付职工薪酬 723.13 应交税费 3,979.10 应付利息 647.93 其他应付款 2,941.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42.89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45,074.16 长期借款 25,494.00 长期应付款 9,399.91 专项应付款 981.33 其他非流动负债 9,198.92 六、负债总计 88,328.95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4,282.70 中法供水公司主要实物资产有: 1、房屋、构筑物及管道及沟槽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14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法供水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构筑物及管道及 沟槽共计 4,752 台(套),账面原值 94,110.57 万元,账面净值 80,359.69 万 元,主要分布在中法供水公司经营场所内,概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类 房屋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备 管道及沟槽 合 计 项目 台(套) 92 201 4,459 4,752 账面原值 5,319.87 25,854.54 62,936.17 94,110.57 账面净值 4,516.97 22,463.90 53,378.82 80,359.69 2、机器设备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法供水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共计 94,108 台 (套),账面原值 28,793.18 万元,账面净值 17,425.55 万元,系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和车辆。机器设备主要为水泵、电机、开关柜、阀等,电子设备主 要为电脑、空调等,主要分布在中法供水公司经营场所内,概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类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车 辆 合 计 项目 台(套) 92,864 1,187 57 94,108 账面原值 27,451.51 522.46 819.20 28,793.18 账面净值 16,958.39 147.80 319.36 17,425.55 3、在建工程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法供水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账面值 14,679.73 万元。主要系水厂改造扩建工程;中法供水公司自建 DN100 以上供 水管网;用户出资安装 DN100 以上的供水管网,待工程完工后用户无偿移交 给中法供水公司所有,中法供水公司负责供水管网的管理和维护。 4、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15 中法供水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 223,229.88 平方 米,账面价值 8,157.08 万元,主要系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北部新 区的公用基础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市政设施用地以及商业、办公用地等。 其中位于渝北两路一碗水转盘旁和渝北两路黄桷坪公园文杰星海湾小区旁边 2 宗土地使用权面积 9,920.00 平方米,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除前述土 地使用权外,其他土地使用权均为出让用地。 (2)其他无形资产 中法供水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244.39 万元, 系 53 项软件等。 5、存货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法供水公司存货账面金额 3,222.49 万元,主要包括 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和在产品。在产品系用户出资一户一表工程所发生的 材料费、人工费及税金。 评估对象和范围与中法供水公司委托评估对象完全一致。具体评估对象详 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取决于评估特定的目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 用状况。本次资产评估是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通过充分考虑评估目的、 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评估中法供水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资产评估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无特别限制和要求,评估目的 系为中法供水公司提供市场价值参考,符合市场价值的定义,故本次评估选 择评估报告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16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 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8月31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主要考虑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以便 评估结果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评估基准日后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 响。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 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 料等,具体如下: (一)行为依据 中法供水公司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5、国务院 1991 年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6、国务院 2003 年 378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 2005 年 8 月 25 日[第 12 号令]);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17 8、《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 2003 年 12 月 31 日); 9、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 10、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管理办法》; 11、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 理暂行办法》(渝国资〔2007〕20 号); 12、《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渝国资产〔2007〕148 号)。 13、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 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 号);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8、《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4]134 号); 9、《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 号); 10、《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11、《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18 1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1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 号); 14、《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 号); 15、《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 (四)权属依据 1、中法供水公司提供的出资证明书、章程和验资报告; 2、中法供水公司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 3、中法供水公司提供的房地产权证; 4、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发票; 5、中法供水公司提供的其他产权证明文件和资料。 (五)取价依据 ●资产基础法适用的取价依据: 1、有关房屋的取价依据 (1)2008 年版《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 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2)2008 年版《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 施工机械台班定额》; (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计划委员会、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关 于印发
的通知》; (4)《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1 年第 8 期; (5)国家建设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其他法规和政策文件; (6)评估机构收集的与本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产询价资料。 2、有关机器设备的取价依据 Add:22F,Enrich Int.Plaza,168th Zhongshansan Rd,Yuzhong Distr,Chongqing.China.400015 Fax Tel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中安国际大厦第 22 层 邮编:400015 传真 电话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19 (1)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2011 年机电产品价格手册》; (2)2008 年版《重庆市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3)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4)评估机构收集的与本次评估有关的物价资料、其他询价资料及定额 标准。 3、有关土地使用权的取价依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 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渝府[2002]79 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 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4]43 号) (3)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
139888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