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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2)第 04350 号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巴安水务”)2021 年度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 04348 号《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巴 安水务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巴安水务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要求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巴安水务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审核,并就巴安水务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前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 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巴安水务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1 业务办理》等规定编制。 五、 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巴安水务 202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 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2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2 年 4 月 27 日 3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 具体扣 上年度 具体扣 项目 (万元) 除情况 (万元)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3,623.16 42,904.57 本年未发生与主营业务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01.19 无关的业务收入或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48%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201.19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 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融资租赁 、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 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01.1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 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 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3,421.97 42,904.5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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