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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12%、78.87%、77.62%及77.30%,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67%、60.51%、61.89%和60.57%。随着业务的发展,为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未来发行人的负债规模可能继续增长,使得更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被用于偿本付息,可能减少用于运营支出、资本性支出等用途的现金流;同时,资产负债率的提高可能影响发行人的再融资能力,增加再融资成本。因此,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十分重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融资品种,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财务结构的稳健。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245.88亿元、132.65亿元、66.40亿元及19.75亿元,报告期内存在持续下降的情形,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子公司首创城发受公共卫生事件、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影响所致。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5、1.49、1.49及1.71,速动比率分别为0.80、0.79、0.87及1.07。
发行人已于2024年10月31日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敬请投资者关注。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4,001.50亿元,负债总额3,064.1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37.34亿元;2024年1-9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338.85亿元,净利润5.2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5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40亿元。具体情况请参见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
4、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分为2个品种。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20 20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12%、78.87%、77.62%和77.30%。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67%、60.51%、61.89%和60.57%。随着业务的发展,为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未来发行人的负债规模可能继续增长,使得更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被用于偿本付息,可能减少用于运营支出、资本性支出等用途的现金流;同时,资产负债率的提高可能影响发行人的再融资能力,增加再融资成本。因此,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十分重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融资品种,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财务结构的稳健。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1,583.33亿元、1,629.53亿元、1,426.21亿元和1,250.34亿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47.25%、49.08%、45.82%和40.40%。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中环保产业板块和城市开发板块下的基础设施业务运营周期较长,项目投资回收较慢,流动负债占比较高,不利于公司财务结构稳定,发行人需要进一步调整债务结构匹配长期投资需求。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5、1.49、1.49及1.71,速动比率分别为0.80、0.79、0.87及1.07。
683.12亿元、578.22亿元、575.40亿元和243.14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71.53亿元、73.28亿元、58.19亿元及-4.84亿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3.49亿元、0.17亿元、-2.50亿元及-37.94亿元,最近一期未分配净利润为负,报告期内波动较大。公司利润对投资收益依赖较大,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分别为38.07亿元、74.38亿元、114.32亿元和4.54亿元,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将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2021至2023年期间,发行人城市开发板块毛利率持续下降,主要原因是城市开发中基础设施业务部分毛利率持续为负。具体而言,基础设施业务板块下轨道交通业务中的地铁十四号线年正式通车,相应资产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且由于2013年开始发行人将轨道交通业务主体京港地铁并入合并范围内,影响了该业务板块的毛利率。发行人轨道交通业务归属于基础设施板块,而轨道交通业务单纯售票的利润极低,主要靠北京市政府对地铁票的票款差额补偿实现盈利。因此在计算毛利率时,轨道交通业务对发行人基础设施板块的毛利润冲击较大。
在水务领域,公司意在通过投资和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加快公司在国内水务市场的控制力及占有率,未来几年公司并购及系统改造等投资性支出需求仍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公司已经加入北京地铁十六号线的投资建设,并力争在未来五年获得多条地铁线路的投资运营权,打造稳固的轨道交通运营地位和运营能力;在城市开发领域,公司业务发展良好,土地储备充足且区位优势明显,未来经营较有保障。上述领域战略的实施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公司存在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随着首创集团子公司的海外房地产业务和集团收购新西兰固废业务等海外并购及运营业务的开展,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港币或其他外币的汇率发生波动,则公司的利润水平也将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监控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及负债及境外投资的规模,使得公司可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等方式规避汇率风险。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是1,187.14亿元、1,147.61亿元、874.51亿元和803.12亿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28.03%、27.26%、21.81%和20.06%。发行人存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主要与核心业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发展建设相关,发行人存货规模较为稳定,如果未来因为宏观经济环境、信贷政策、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相关房地产项目价格出现大幅下滑,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存货跌价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截至2023年末,公司所有权受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536.77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3.39%。公司所有权受限资产规模较大,资产的可变现能力相对较弱。截至目前,公司声誉及信用记录良好,并与多家金融机构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银行借款及其他债务本金偿付违约情形。但如果因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有可能导致相关所有权受限资产被债权人冻结甚至处置,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
2021年6月15日,发行人发布公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称发行人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通讯公司”)的《民事起诉状》,受理机构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称:2019年1月30日至6月27日期间,通讯公司与发行人贸易分公司签订多笔《产品购销合同》,合同标的为量子数据链多业务通信基站或星状网络数据链通信机,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约13.09亿元。通讯公司请求判令发行人贸易分公司支付其货款合计人民币约11.93亿元及违约金;请求判令发行人对发行人贸易分公司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请求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022年7月20日,通讯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关于通讯公司起诉首创公司、首创贸易案件的民事裁定书,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所涉事实与北京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首创公司被合同诈骗案存在关联性,本案的审理结果须以该合同诈骗案审理结果为依据,裁定本案中止诉讼。若此事项无法妥善解决,发行人或产生一定诉讼和或有负债增加风险。
房地产企业准入门槛不高,尤其对民营资本开放度较高,导致国内房地产企业数量庞大,竞争激烈。根据2024年3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中国指数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24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报告》,2023年,百强企业销售总额、销售面积分别达53,896.0亿元、26,131.6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5.8%、7.4%。集中度相比其他国民经济支柱行业而言偏低,反映出房地产市场的充分激烈的竞争。未来,在房地产市场逐步进入深化调整的新形势下,行业内各企业发展格局将逐步分化,行业将加速迈入品牌竞争的时代,各房地产企业探索创新经营模式的步伐也将不断加快,发行人可能将面临更加激烈、更加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
2022年以来,监管政策持续优化调整。2022年11月14日,原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及“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合理使用预售监管资金,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指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优质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监管额度后,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2022年1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部署抓实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见效,2022年11月28日,证监会官网刊发5条地产股权融资新政。
购房按揭贷款利率的变化会对购房成本产生影响,如首付款比例政策的变化将较大程度上影响购房者的购买意愿和能力。如果购房按揭贷款政策在未来进一步发生变化,将对公司产品的销售带来不确定性。截至2023年末,首创城发及子公司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余额为83.23亿元。此外,房地产公司的产品销售受银行按揭贷款规模影响较大,如购房者不能从银行获得按揭贷款,将对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不存在延期偿付的情况;且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的违约行为。但是,由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行业自身的运行特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因素导致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发行人可能不能从预期还款来源中获得足额资金,进而导致发行人资信水平下降,将可能影响到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分为2个品种。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之“第七章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节发行主体7.1.2款规定:“发行人申请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并在本所上市或挂牌的,应当诚信记录优良,公司治理运行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80%。”首创集团诚信记录优良,公司治理运行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2024年6月末,首创集团资产负债率为77.30%,不高于80%。
首创集团坚持依托科技创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以“绿色”、“智慧”为主线,通过“平台技术+关键技术”相结合的技术集成,着力打通技术向业务的转化通道,推动技术体系和价值链的整体升级,在环保产业“水、固、气、能”等各业务领域开发形成一批技术专利和专业化技术产品,在智慧水务、海绵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取得一系列创新成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科技动能。因此,发行人所属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属性,自身科技创新属性明显,符合《智慧水利建设顶层设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政策要求。
围绕一期的技术成果,2022年,首创环保启动了“ASMART(基于生物模型的污水厂智慧决策和工艺预警)二代产品开发以及示范应用”“CREATES好氧颗粒污泥产品化设计推广以及系列族系产品研发”“城镇供排水系统碳足迹评价及碳管理平台研究与示范应用”等项目的立项工作。首创环保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荷未来污水处理技术研究中心”“首-哈未来水质净化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产业化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先后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高校搭建校企合作中试平台,构建首创技术生态圈。
此外,首创环保参与的课题《市政水处理紫外线消毒与污染物控制关键技术》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WEAM生态智慧运营平台成功入选北京市第三批应用场景建设项目,课题《基于低影响开发理念的城市雨洪调控方法及应用》获得宁夏水利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首创环境科技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共2项成果获得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证。截至2023年底,首创环保持有发明专利78项、实用新型专利624项、外观设计专利10项、软件著作权143项。
首创集团子公司首创大气是践行“蓝天”战略的国有控股环保企业,是国内最早致力于公共环境下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首创大气业务范围从城市和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到智慧环保云平台、抑尘装备产品,并拥有优秀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创新产品,是环保行业内率先实现数字化的排头兵。其科研成果被列入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并成功自主研制世界第一台全液压一体式车载射雾器。截至2023年底,首创大气(含首创大气及下属企业)共拥有有效专利187项,其中发明专利49项、实用新型专利135项、外观专利3项;另有软件著作权54项、作品著作权1项。
该研究课题为2021年交通运输部下达的33个重点科研任务之一,同年11月14日纳入2021年度轨道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京港地铁作为此科研课题牵头单位之一,参与制定行车故障统计及分类规范,并主导开发了行车故障数据分析管理系统,研究适用多专业多线路的故障智能监测技术并实现原型。该课题拟于2022年底完成课题研究,截至2021年底,项目已取得《行车故障统计分类方案研究报告》等阶段性成果,研究成果具备全行业推广价值。
“金融科技发展奖”是中国金融业唯一的部级科技奖项,由中国人民银行于1992年设立,集中评选国内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范围涵盖银行、证券、保险行业,是金融业高水平科技成果评价的标杆和旗帜,规划,出台科技创新引导政策,加大科技创新资源投入。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培育激励,提高科研人员在资源配置、研发项目等领域自主权,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2021-2023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整体保持增长,2023年度研发支出达到2.40亿元,充足的研发投入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应用和推广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持,有力增强了首创环保集团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 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 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 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 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 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 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 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业管理、 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 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 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 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995年,根据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授权北京首都创业集团经营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批复》(京国资农[1995]47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组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的通知》(京政办函[1995]181号),北京首都创业集团负责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市计委等下属15家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被授权账面资产金额为33亿元,归口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管理。此时,北京首都创业集团的注册资本变为33亿元,资本性质为国家资本,经济性质仍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2000年12月15日,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批复》(京政函[2000]18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市场化运行,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体制。文件批复同意《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方案》、《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更名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及投资管理;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雨水的收集、处理、利用;微咸水及其他类似水的收集、处理和再利用;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文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光污染治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生物质能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不得从事燃煤、燃油热力生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物业管理;投资咨询;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副食品、包装食品、饮料、家具、工艺美术品、节能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住宿,中餐、西餐,零售酒、进口卷烟、国产卷烟、雪茄烟,美容美发(仅限新大都饭店经营);零售烟(仅限新大都商品部经营);危险废物经营。(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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