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Binance币安环境水务治理有限公司官网!

联系我们

邮箱:youweb@qq.com
电话:0898-6666888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经济开发区 在线咨询

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节能铁汉:监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4浏览次数:

  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

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节能铁汉: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3-047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节能 铁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前 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段敏女士主持。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1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为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 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 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 存 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5、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并制作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 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3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 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 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数)-866,172,932.61 元;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570,519,954.6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6,000,992.64 元,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26,520,947.26 元。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为: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符合公司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规 4 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变更 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 有关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11、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 5 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 险的议案》时,公司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造成本议案的表决人 数低于法定要求人数,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 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监事会认 为该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6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以 下简称“小额快速”)。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 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7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 20%的股票。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 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 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 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 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8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 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 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限售期 发行对象限售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 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限售期安排。 (7)募集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7.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 9 (7.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 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7.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项目投资总额的缺口部分将 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顺序进行适当调整。鉴于 募投项目对公司发展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 据项目建设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之 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 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 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0.1)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 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10 (10.2)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 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 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发行时机等; (10.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 次小额快速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 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10.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协议等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 其他披露文件等); (10.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且公司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管理 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10.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0.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 关的其他事宜; (10.8)在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 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 (10.9)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 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 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 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 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 其他事宜; (10.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 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 生变化时,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 策继续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 (10.12)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限为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12

联系方式

全国服务热线

0898-66668888

手 机:13988888888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经济开发区

扫一扫,加微信

Copyright © 2002-2024 Binance币安环境水务治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